多米尼克的經濟公民身份計畫,是根據該國憲法第101條、公民身份法案第8(2)(C)條及第20(1)條(1978年)的基礎而成,要求申請人透過捐贈或者投資政府核准的房地產項目,對多米尼克國家的經濟作出貢獻,以換取申請人及其家人的完整公民身分。期間歷經數次修法,陸續取消了5年的居住限制,也多次調整了經濟貢獻的金額。最新的政策於2020年7月9日頒布,放寬了對附屬申請人的條件限制,並調整了部分政府費用。2022 年 8 月 18 日修法,取消主申請人或配偶兄弟姊妹隨行,亦調整對隨行子女和父母/祖父母申請資格。
申請資格
● 主申請人18歲以上
● 隨行家屬
✔ 配偶
✔ 主申請人或配偶滿 65 歲父母、祖父母
✔ 30 歲以下未婚兒子、25-30 歲未婚女兒(滿 18 歲須證明更高學位就讀中)
✔ 25 歲以下與父母同住未婚女兒
✔ 主申請人或配偶滿 18 歲身心有殘疾子女(無年齡限制)
● 通過背景調查、面試
● 無犯罪紀錄
捐贈計畫
● 主申請人
✔ 捐贈美金 20 萬
● 四人家庭(主申請人+3 位附屬申請人)
✔ 捐贈美金共 25 萬
● 額外 18 歲以下附屬申請人
✔ 捐贈美金 2.5 萬/位
● 額外滿 18 歲附屬申請人
✔ 捐贈美金 4 萬/位
投資房地產
投資至少美金20萬元至政府核准之房地產項目。
另有以下政府費用需支付
● 主申請人
✔ 美金7.5萬元
● 四人家庭(主申請人+3 位附屬申請人)
✔ 美金10萬元
● 額外18歲以下附屬申請人
✔ 美金2.5萬元
● 額外滿18歲附屬申請人
✔ 美金4萬元/位
注意事項
另有其他政府規費、背景調查費、面試費、歸化入籍費等費用
● 多米尼克承認雙重國籍
● 為英聯邦國家,其他免簽證國家或落地簽國家多,通行方便
● 辦理時間:大約8~10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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