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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親屬移民簽證面談

 

美國國家簽證中心(NVC)會安排所有移民簽證的面談。

 

  • ■   面談回覆

申請人須向美國國家簽證中心

  • ●   繳交費用;
  • ●   遞交移民簽證申請表(DS-260);
  • ●   生活擔保書及財力證明

美國國家簽證中心會審閱申請人的檔案以確保文件齊全。若申請人的簽證申請符合面談的資格,美國國家簽證中心將會為申請人安排面談。

 

如果你收到美國在台協會的通知,請依通知內說明,逐步辦理。

一般申請直系親屬類別,約在兩到三周內會接到移民面談通知。

若是申請非直系親屬類別,申請人應會在在五到六周內接到移民面談通知。

 

在美國國家簽證中心或美國在台協會 (AIT),會以通知您移民面談的日期和時間。

 

  • ■   面談前準備

當收到面談通知後,需務必在面談日期之前完成下列步驟:

1   登記收件地址。

2   完成健康檢查。

3   備妥所有移民簽證面談所需文件

4   顧問協助完成模擬面談

 

  • ■   面談通過

若申請人的簽證申請被批准,美國在臺協會將會把移民簽證貼在您的護照內。我們還會給您一份移民的密封文件,您必須隨身攜帶,切勿置於行李內,並切勿將信封開封。當您第一次入境美國時,你必須交給美國移民官。若您在體檢時有收到X光片,您也必須隨身攜帶,並於入境時交給移民官。

如果您收到的移民簽證上,有打上“IV Docs in CCD”的注解, 這意味著您的移民簽證是在現代化移民簽證 (MIV) 計畫下簽發的。也就是說,您將不會收到密封的移民文件。這些以前移民必須隨身攜帶的文件,已經以電子化系統自動傳給美國入境關口的國土安全部官員。

有些移民,所收到的移民簽證上會有兩個注解。若您的簽證的第二項註釋帶有 “CLASS A or B req. ATTN of USPHS at POE” 的文字,這表示您將會收到一份密封的體檢報告。在去美國時,您必須隨身攜帶此體檢報告(不可拆封)。

 

  • ■   面談補件或拒絕

在申請人的移民簽證面試結束時,領事官員會通知您是否批准或拒絕您的簽證申請。

部分移民申請需要進一步的行政作業,即領事官員在面談後需用更多時間來審核。大多行政作業會在簽證面談後60天內可以完成。行政作業所需時間會根據每個個案的情況而有所不同。

若申請人的簽證申請被拒簽,可以流覽美國國務院網站上的〝不合資格及豁免〞英文網頁以瞭解相關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