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國人在台灣購買房地產原則
外國人要在台灣購買不動產,應符合相關規定,並向縣、市政府申請核准。
平等互惠原則
如移民者本國允取台灣人民於該國購置房地產,則該國國人來台依平等互惠原則,也可享有相同購置房地產的權益。
外國人不可購買
林地、漁地、狩獵地、鹽地、礦地、水源地、要塞軍備區域籍領域邊境土地。
取得土地之用途:外國人基於自用、投資或公益為目的,得取得住所、營業 場所、辦公場所、商店、工廠、教堂、醫院、外僑子弟學校、使領館、公益團體之會所、墳場及經我國相關部會核准有助於重大建設、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投資之土地。